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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海口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07-04 11:42:32   字体:

海口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海口旅游职业学院

(二)学校标识码:4146014890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椰海大道398号。邮编:571321

  • 招生计划

我院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业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以海南省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录取规则
  • 以2024年海南省教育厅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全面衡量德、智、体、美、劳等素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 学院根据海南省考试局投档数据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能满足,再按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四)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五)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烹饪工艺与营养等专业因服务性企业的相关岗位要求持健康证上岗,主要排查是否患有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请考生在报考时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将按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凡就读我校学生前三年全免学费,只收教材费、住宿费(820元/学年),后两年按海南省教育厅公办高校收费标准收取学费、课本费和住宿费。

五、助学主要措施

(一)前三年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后两年按海南省教育厅公办高校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二)可获取10000元的国家助学补助,即第四年获取高校学籍时享受省政府第一学年5000元学费补助,完成学业并获取毕业证后省政府再给予5000元学费补助。

(三)特困生可享受国家资助(前三年按中职学籍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后两年按高校学籍资助标准人均3300元/人/年)。

六、录取公布

录取结果可通过海南省中招办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高考录取信息渠道或者我校网站查询。

七、其他事项

(一)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国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设有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校设有校级奖学金。

(二)学校为新生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通过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解决学生经济困难问题。

(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的,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海口旅游职业学院。学生毕业后,由学校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后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海口旅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社会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六)本章程由海口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校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椰海大道398号。

咨询电话:0898--68602686  68615155 

(八)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口旅游职业学院

202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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